2009年10月1日 星期四

梅川傳統文化學會第二十二期基礎班招生簡章

一、宗旨

承續雅頌古風之餘韻,體認文化道統之精深;期能怡情養性,樹立節操;進而移風易俗,淨化人心。

二、目標

(一)配合政府教育政策,因應各級學校之需要,協助落實鄉土教學。

(二)培養使用河洛漢語之基本能力,學習以漢語朗誦古文、吟唱詩詞之要領。

(三)復興中華傳統文化,共創詩書禮樂社會。

三、指導單位:

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。

台中市政府教育局。

四、主辦單位:

財團法人台灣省台中樂成宮。
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。

五、承辦單位:
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。

六、協辦單位:

救國團台中市東區團委會。

財團法人臺灣省廣亮慈善會。

七、研習內容:

(一)漢語基礎:介紹漢語之聲母、韻母、聲調、呼切、以及變調之原理原則。

(二)漢字認讀:學習漢音字典之使用方法,並以三字經、千字文、弟子規、以及昔時賢文等教材,熟悉漢字正音。

(三)詩詞吟唱:認識各種傳統詩調,學習唐詩宋詞之朗誦和吟唱; 仰慕古代文人之才情與風骨。

(四)授課進度表(報名時索取)

八、研習時間:

(一)每週兩節課—星期一晚上七點整到九點。

(二)自九十八年十月十二日起至九十八年二月八日止,計三十六節數。

九、研習地點:

台中市樂成宮文教會館二樓講堂。

十、報名資格:

(一)本會之會員。

(二)中部地區之中、小學教師。

(三)具一般語文能力之社會人士。

十一、報名期間:

即日起至十月十二日截止。

十二、報名手續:

(一)填具報名表格(參考附件二)。

(二)繳交費用:

1.報名費:伍佰元整(請假未超出四節,結業時退還)。
2.助印教材工本費:貳仟整 (大漢清韻第一、二輯,第三、四輯兩冊書及八張CD專輯一張精選輯) 。

(三)報名方式:

1.親自報名

即日起,每週一晚上八點至十點,請前往台中市東區樂成宮文教會館二樓講堂查詢辦理。(樂成宮電話:0 4 - 22111928 )

2.聯絡電話: 0915 – 265080 李建緯先生

十三、本班特色:

(一)採用投影片、電腦播放系統等多媒體教學。

(二)實施學長制度,由各期學長義務從旁輔導學習。

(三)凡參加本班研習課程之學員即為「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」之預備會員,結業後可依個人意願自由申請加入,成為正式會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