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宗旨
承續雅頌古風之餘韻,體認文化道統之精深;期能怡情養性,樹立節操;進而移風易俗,淨化人心。
二、目標
(一)配合政府教育政策,因應各級學校之需要,協助落實鄉土教學。
(二)培養使用河洛漢語之基本能力,學習以漢語朗誦古文、吟唱詩詞之要領。
(三)復興中華傳統文化,共創詩書禮樂社會。
三、指導單位:
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。
台中市政府教育局。
四、主辦單位:
財團法人台灣省台中樂成宮。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。
五、承辦單位: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。
六、協辦單位:
救國團台中市東區團委會。
財團法人臺灣省廣亮慈善會。
七、研習內容:
(一)漢語基礎:介紹漢語之聲母、韻母、聲調、呼切、以及變調之原理原則。
(二)漢字認讀:學習漢音字典之使用方法,並以三字經、千字文、弟子規、以及昔時賢文等教材,熟悉漢字正音。
(三)詩詞吟唱:認識各種傳統詩調,學習唐詩宋詞之朗誦和吟唱; 仰慕古代文人之才情與風骨。
(四)授課進度表(報名時索取)
八、研習時間:
(一)每週兩節課—星期一晚上七點整到九點。
(二)自九十八年十月十二日起至九十八年二月八日止,計三十六節數。
九、研習地點:
台中市樂成宮文教會館二樓講堂。
十、報名資格:
(一)本會之會員。
(二)中部地區之中、小學教師。
(三)具一般語文能力之社會人士。
十一、報名期間:
即日起至十月十二日截止。
十二、報名手續:
(一)填具報名表格(參考附件二)。
(二)繳交費用:
1.報名費:伍佰元整(請假未超出四節,結業時退還)。
2.助印教材工本費:貳仟整 (大漢清韻第一、二輯,第三、四輯兩冊書及八張CD專輯一張精選輯) 。
(三)報名方式:
1.親自報名
即日起,每週一晚上八點至十點,請前往台中市東區樂成宮文教會館二樓講堂查詢辦理。(樂成宮電話:0 4 - 22111928 )
2.聯絡電話: 0915 – 265080 李建緯先生
十三、本班特色:
(一)採用投影片、電腦播放系統等多媒體教學。
(二)實施學長制度,由各期學長義務從旁輔導學習。
(三)凡參加本班研習課程之學員即為「中華民國梅川傳統文化學會」之預備會員,結業後可依個人意願自由申請加入,成為正式會員。